當很多人注冊商標時,他們關心的可能不是成本,而是通過率。

在合格率方面,只有代理商通過自己的經驗來判斷商標注冊的風險。

首先,申請人需要明白,注冊商標并非通過。如果有人答應給你的駕照,那么你需要考慮一下。你可以坦率地告訴你,對方要么是例行公事,要么就是個十足的騙子!

每當我和申請人交流商標通過率時,我總會想到一個詞——“錯誤”。當我在學校的時候,我們都知道“錯誤”這個詞是無法避免的。它只能盡量減少。商標注冊也是如此。我們只能對申請人提出建議,限度地規避風險,但不能通過。我們只申請盲期注冊請諒解,沒有的說法。

我不是想逃避責任或做什么。我只希望申請人和代理人能夠相互理解,在商標被拒的情況下能冷靜溝通,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更好地解決問題。我相信每個代理商都希望自己提交的每一個商標都能獲得成功的授權,并給客戶一份滿意的答卷,當然,結果就是順利頒發證書。萬一遭到拒絕,如何解決問題?讓我們看看我們**的駁回通知。

商標決定不通過的,**發給商標駁回通知書,說明理由,并附款:依照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的,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知識產權局申請復審。

因為所有商標都是人為審查的,**也是為了避免因審查員個人主觀判斷錯誤而駁回申請人的商標。申請人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駁回復審,爭取商標權。

坦率地說,**將給予申請人爭取商標權的機會。因此,當申請人遭遇商標駁回時,不能簡單地判其商標死刑。許多商標是申請人通過復審獲得的,如下文所知的“饑餓”商標。

當然,這并不是鼓勵申請人在被駁回的情況下盲目復審,而是主要分析**給出的駁回理由,了解商標駁回的原因,做好商標駁回復審的準備,爭取商標注冊成功。這也是為什么有人建議申請人應委托正規專業的代理機構申請其商標品牌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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